【两个至上2Firsts】5月28日,美国得克萨斯州众议院以128票赞成、7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注册法案SB 2024。该修正案扩大了“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的定义,将不含尼古丁物质也纳入其中,计划禁止得州销售在中国制造的电子烟产品,并对吸引未成年人的营销策略和产品设计(如卡通形象、类似糖果的外观、伪装成学习用品等)做出限制。
目前,该法案将进入下一步“Governor Action”(州长行动),州长行动是法案能否最终成为法律的关键一步。按照美国法律,主要的州长行动包括:
签署法案(Sign the bill):如果州长同意该法案,他/她会在法案上签字,法案随后会在指定的生效日期成为法律。这是最常见的使法案成为法律的方式。
否决法案(Veto the bill):如果州长不同意该法案,他/她可以选择否决该法案。否决通常意味着法案不会成为法律。
- 立法机构有机会以绝对多数票(例如三分之二的票数)推翻州长的否决,从而使法案在没有州长同意的情况下成为法律。

以下为法案主要内容:
该法案与禁止营销、广告或销售某些电子烟产品有关,并为此设立了刑事罪行。
主要内容包括:
修订“电子烟”的定义:
- 通过机械加热元件、电池或电子线路向吸入者输送尼古丁或其他物质,以模拟吸烟的电子烟或任何其他装置。
- 在使用电子烟或上述装置期间被雾化或汽化的消耗性液体溶液或其他材料,无论该液体溶液或材料是否含有尼古丁。
修订“电子烟产品”的定义:
指任何旨在用于电子烟的物质,无论该物质是否含有尼古丁。
禁止行为:如果个人营销、广告、销售或促使销售符合以下描述的电子烟产品,则构成犯罪:
产品容器:
- 描绘模仿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娱乐的卡通类虚构角色。
- 模仿或仿冒主要或曾经主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产品的商标或商业外观。
- 包含主要用于向未成年人推广产品的符号。
- 包含名人图像或姓名。
- 包含类似食品(包括糖果或果汁)的图像。
产品形状或设计:
- 学校或办公用品,如荧光笔、记号笔、圆珠笔或铅笔。
- 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机壳或智能手表壳。
- 耳机,包括耳塞。
- 服装。
- 背包。
- 化妆品,包括口红。
- 玩具。
产地:
- 在中国制造。
成分:
- 含有或混合有任何大麻素、酒精、卡痛(kratom)、卡瓦(kava)、蘑菇或上述任何物品的衍生物。
生效日期与适用性:
- 法案的变更仅适用于在本法案生效之日或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 在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受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有效的法律管辖。 如果违法行为的任何要素发生在生效日期之前,则该违法行为被视为发生在生效日期之前。
- 该法案计划于2025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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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产品)均对健康存在危害。请严格遵守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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