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 原告:深圳斯科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烟品牌斯科尔主张“Crystal Bar”为其在英国市场的在先品牌,提出异议并就商标争议提起上诉。
- 被告:Bargain Busting有限公司。英国本地公司。2022年5月提交“Crystal Bar”商标注册申请(编号3786148),为英国市场销售方,异议被提出后仍推进注册流程。
- 案件内容:斯科尔试图通过异议及上诉阻止Bargain Busting注册“Crystal Bar”,称其在申请日前已在英国建立商誉,主张在先使用权。
- 判决结果:英国高等法院裁定斯科尔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在英国拥有可受保护的商誉,维持UKIPO驳回异议的决定,Bargain Busting胜诉。
- 法律背景:英国商标法采用“先申请”制度,异议方必须证明其在申请日前于英国具备实际商誉,否则无法阻止注册。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Law360 7月1日报道,英国高等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正式驳回中国电子烟企业深圳斯科尔科技有限公司(Shenzhen SKE Technology Co. Ltd.)试图阻止对手Bargain Busting Ltd.在英国注册“Crystal Bar”商标的上诉请求。法院认定,斯科尔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在竞争对手提交申请(2022年5月)前已在英国拥有“Crystal Bar”品牌的可保护商誉。

该案围绕英国商标申请编号3786148展开。早在2023年11月,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即驳回了斯科尔的异议申请,支持Bargain Busting对“Crystal Bar”的注册申请。斯科尔不服,随后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代理法官Michael Tappin KC在判决中表示,斯科尔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英国市场存在显著的品牌知名度或稳定的商业使用,UKIPO的原裁决“并非缺乏理性,恰恰相反”。他还驳回了斯科尔方面所称“UKIPO推论不合理”的说法。
根据英国“先申请”原则,若要反对他人注册商标,异议方须在申请日之前建立起在英国本地的可识别商誉。此次裁决意味着斯科尔未能证明自己享有该品牌的在先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高等法院在今年5月的另一案件中曾禁止Bargain Busting以商标侵权名义向零售商施压,理由是金钱赔偿无法弥补潜在商业损害,但此次判决对Bargain Busting而言无疑是一场关键胜利。法官指出,斯科尔对本次申请的异议被驳回,连带影响其对其他7项相关商标的异议进程。
目前,双方仍在英国高院及UKIPO就“Crystal”系列商标展开多轮诉讼。案件编号为 CH-2024-0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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