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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4年上半年 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告

2024-04-23 来源: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2024-04-23
根据《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制定了《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现予以发布。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4年上半年

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告

 

根据《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制定了《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现予以发布。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抽样方法

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每规格85个烟具及适配烟弹,以及至少80克雾化物。按要求分成两份,一份标识为检验样品,一份标识为备用样品。检验样品送(寄)至承担检验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备用样品暂存于承担抽样任务的机构并根据抽查工作需要使用。抽样单见附录1。

2.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防填充

GB 41700-2022

2

防漏液

GB 41700-2022

3

启动保护

GB 41700-2022

4

防水

GB 41700-2022
GB/T 4208-2017

5

跌落强度

GB 41700-2022
GB/T 2423.7-2018

6

雾化物烟碱

GB/T 41701-2022

7

雾化物2,3-丁二酮

GB 41700-2022

8

雾化物重金属

GB 5009.74-2014

9

雾化物砷

GB 5009.11-2014

第一篇第一法

10

电子烟释放物烟碱释放量

GB 41700-2022

11

电子烟释放物羰基化合物释放量

GB 41700-2022

12

雾化物添加剂

GB 41700-2022

及附录2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1700 电子烟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抽查项目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4.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附录1  电子烟产品抽样单

附录2  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检测方法

 

 

附录1

电子烟产品抽样单

(适用于烟具、烟弹单独或组合销售产品)

编号:

抽样目的

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抽样依据

 

抽样日期

 

抽样地点

 

被抽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品牌名称

 

品牌企业

 

烟具名称

 

烟具商品条码

 

烟具生产企业

 

烟具生产企业地址

 

烟具生产日期

 

烟具外观颜色

 

烟具包装规格

 

烟具规格编码

 

烟具抽样数量

 

烟弹名称

 

烟弹商品条码

 

烟弹生产企业

 

烟弹生产企业地址

 

烟弹生产日期

 

雾化物烟碱浓度(mg/g)

 

雾化物烟碱总量(mg)

 

雾化物体积或质量(mL或g)

 

烟弹包装规格

 

烟弹规格编码

 

烟弹抽样数量

 

备注

 

抽样单位(盖章):                       被抽样单位(盖章):

抽 样 人:                              经 办 人:  


 

电子烟产品抽样单

(适用于一次性电子烟产品)

编号:

抽样目的

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抽样依据

 

抽样日期

 

抽样地点

 

被抽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品牌名称

 

品牌企业

 

产品名称

 

商品条码

 

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地址

 

雾化物形态(固态/液态)

 

雾化物烟碱浓度(mg/g)

 

雾化物烟碱总量(mg)

 

雾化物体积或质量(mL或g)

 

产品外观颜色

 

生产日期

 

包装规格

 

规格编码

 

抽样数量

 

备注

 

抽样单位(盖章):                      被抽样单位(盖章):

抽 样 人:                             经 办 人:

 

附录2

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检测方法

1.《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酯类化合物及D-柠檬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2-2021)。

2.《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醇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Q/CTQTC124-2021)。

3.《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茶多酚和儿茶素类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Q/CTQTC125-2021),本次抽查只测茶多酚。

4.《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杂环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1-2021)。

5.《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醛酮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3-2021)。

6.《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丁香酚、麦芽酚、乙基麦芽酚、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Q/CTQTC126-2021)。

7.《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挥发性脂肪酸(乙酸、丙酸、丁酸和2-甲基丁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27-2021)。

8.《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非挥发性有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Q/CTQTC128-2021)。

9.《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凉味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Q/CTQTC135-2022)。

10.《电子烟雾化物添加剂 纽甜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Q/CTQTC13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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