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据N.News5月5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最近裁定,当前将公共设施(包括拥挤的户外广场)定为禁烟区的法律是符合宪法的。
该法院在4月25日一致裁决,要求所有公共设施(包括室外空间)指定为禁烟区的《 国民健康促进法》(National Health Promotion Act)并不违反宪法。该事件起因是2019年,一位姓朴(Park)的人因在釜山的一家会议中心前的长椅上抽烟而被罚款,该案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当事人认为,将如此开放的区域指定为禁烟区是过度的。
然而,该法院在4月25日也一致裁决,《 国民健康促进法》第9条第4条款是符合宪法的,第9条规定,面积1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设施应被指定为禁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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